近日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拟对食品经营许可进行一系列重大调整。此次调整主要针对新业态、新模式的发展需求,旨在优化营商环境,同时保障食品安全。
一、简化部分经营情形许可
-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:由许可改为备案,经营者只需提交备案信息即可开展经营,无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。
- 自动售货设备:经营者在一个区县内设置多台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预包装食品的,可按“一点一证”原则办理许可证,简化审批流程。
- 餐饮服务管理:对中央厨房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,进一步明确许可审查标准,同时鼓励“明厨亮灶”等管理创新。
二、强化高风险领域监管
针对学校食堂、医疗机构食堂、养老机构食堂等特殊场所,拟进一步严格许可条件,明确主体责任,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。
三、推动“证照分离”改革
食品经营许可将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,对符合条件的经营者推行告知承诺制,大幅缩短审批时间,方便市场主体快速进入市场。
四、适应新业态发展
针对网络销售、无人售货、共享厨房等新兴业态,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许可和备案的适用情形,既鼓励创新,又守住食品安全底线。
此次调整预计将进一步激发食品行业活力,提升监管效能,为消费者营造更安全、更便捷的食品消费环境。公众可在征求意见期间反馈建议,共同完善食品经营监管政策。